315医美成众矢之的,但美妆行业同样考验重重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回顾去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出一批顶着妆字号备案销售的美容针剂问题之后,医美行业的种种乱象成为众矢之的。

根据今年3月上海市消保委公众号消息,2023年,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1万余件,其中“轻医美”服务相关投诉达1203件,包括经营者存在经营资质不全、收费不透明等问题。

无独有偶,今年2月央视《焦点访谈》再度聚焦医美直播行业的乱象,曾经动不动一场直播GMV上千万的医美直播一夜消失……

焦点访谈揭露乱象

医美直播一夜消失

医美直播曾经十分火爆,凭借号称优于实体门店的价格,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动辄一场直播GMV上千万;曾经的淘宝超头主播雪某在2021年开启的首场医美直播带货就创下高达亿元的带货额。

单业绩飘红、GMV不断刷新纪录的背后,是虚假宣传、夸大效果、误导消费者等严重乱象。

《焦点访谈》该期节目指出,医美就是医疗美容,是指运用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也就是说,医美不同于涂抹类生活美容,它属于医疗活动。而对于医疗范畴的广告,国家法律有着明确规定,禁止以各种形式,违规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

●截图自央视《焦点访谈》


与此同时,对于医疗广告,我国广告法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类似改善、治疗等这些表示功效断言的宣传词,是不能在医疗广告中出现的。

但各大医美直播不仅推荐各类美容医疗机构,还极力推销各种医疗美容服务和产品,采用各种夸大的违规宣传语。同时,还兜售一些没有相关资质的医美产品,合作的医美机构相关资质也不达标。

对此,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于鲲在央视采访中表示:“医美直播带货不可能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目前医美直播间开展的所谓‘带货’行为,均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八个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但是目前,医美直播带货显然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是不相符的,而医美直播中主播恰恰不会提及这八项内容。因为,于卖货而言,这八项内容是用不上的,反而在直播中还存在大量夸大、没有依据的虚假宣传、直播刷单、价格欺诈等欺骗、误导求美者的行为。”于鲲强调。

也就是说,目前市面上的大部分医美直播,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据悉,在节目播出后的两个小时内,抖音、快手、美团等平台的医美直播被全面叫停,多个知名抖音医美达人皆被封号。如今再以“医美”为关键词在抖音平台上搜索,已搜索不到任何信息。

菌落超标1500多倍

116批次不合规化妆品被查处

近年来,相较于医美行业,化妆品行业的法律法规其实在不断出台完善,监管力度也空前加强,但仍存在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2024年至今,已经公布5个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抽检通告,共涉及116批化妆品、上百家企业。

●截图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综合目前所公布的抽检不合格通告情况来看,116个批次中,防晒类数量最高,达22个,其次为面膜类和护肤类,均为20个。这三类占比53%,超过总数的一般,可见是不合格品类中的“重灾区”。


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成分对比及部分成分数值不符合规定。在22个不合格产品中,成分对比不合格的产品高达19个,主要是部门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例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等。这实际就是业内常被提及的防晒剂虚标问题,此前广州姿采化妆品厂就因缺少防晒剂被罚98万。

面膜类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菌落总数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达标,20个产品中有18个因此被判定不合格,并且多数为海藻类面膜。据了解,因生产工艺等因素,海藻类往往比其他类别面膜更容易菌落超标,此前也有多家海藻面膜因此受罚。

此外,菌落总数超标也是牙膏类不达标的最主要原因,且超标情况严重,例如名为“第7味觉小苏打+茶多酚牙膏(清新口气/绿茶薄荷香)”的产品,被检测出菌落总数高达780000CFU/g,是规定要求最高500CFU/g的1500多倍。

●截图自“国家药监局关于4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1号)”

护肤作为化妆品中的一大类目,也经常在“黑榜”上出现,其中祛斑、美白等特殊化妆品居多。今年到目前为止护肤类不合格的原因,除开成分对比,水杨酸含量超标成为一大因素,而这一情况主要集中在祛痘产品之中。水杨酸具有去角质、抗炎、杀菌等作用,但如果含量超标,容易导致皮肤发炎、脱皮、过敏等现象。部分商家为了效果盲目增加水杨酸剂量,最终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值得关注的是,儿童护肤品成为被检测出违禁成分的“重灾区”,6个不合格儿童护肤产品中,有4个被检测出违禁成分,如“百萃宁婴儿保湿修护霜”被检测出卤倍他索丙酸酯等三项违禁成分。特比萘芬作为一种抗真菌药物,也经常从婴童护肤品中被检测出来,足以见得部分不良商家为了利益屡屡犯险。

就目前来看,行业仍存在铤而走险的企业,为了利益生产不合规产品,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消费者利益,而监管部门正在持续加大抽检力度,帮助行业正本清源。

化妆品功效宣传进一步明确

“每一天都是315”

除开执法监管手段不断收紧,在制定行业法律法规这一顶层设计层面,有关部门也在不断完善。

3月6日,上海市市监局和上海市药监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对化妆品的功效宣传、广告内容和形式、直播营销和代言活动、特殊人群产品广告宣传等多个方面的广告宣传内容,进行了规范性意见指导。据了解,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该《指引》明确了六类化妆品经营者不得发布广告,其中包括“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证被撤销、吊销或者备案被取消的化妆品”;“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的化妆品”等。

●截图自《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除此之外,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新规之后,《指引》也对化妆品广告中的功效宣称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其中包括防脱发类、祛痘类、修护类、除臭类等八类化妆品不能在广告中采用相关用语。例如抗皱类不能宣称去皱、除皱以及类似用语;祛痘类不能宣称可调节激素影响、杀(抗、抑)菌和消炎以及类似用语。

●截图自《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同时,曾经很火热的“纯天然”宣称也不能用了!根据《指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化妆品广告中不得宣传化妆品为“纯天然产品”“有机产品”等,也不应使用“食品级”“可食用”或者类似的用语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

●截图自《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另外,《指引》还对化妆品广告不得虚假、夸大或宣传无法验证的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妆品广告中宣称中的具体细节。

尽管该则《指引》不具有法规强制性,但结合去年大量企业因功效宣称被罚的情况来看,企业还是有必要了解《指引》内容,规避相关风险。

广州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曾对表示:“2020年正式出台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2022年更多的是一些配套法规的出台,2023年和2024年是配套法规由过渡走向全面落地的阶段。因此,这两年也是检验以上法规是否符合中国化妆品产业现状的关键时期。”

2024年是行业法规落地大年,这一年《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51号)》《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30号)》等几项重要法规都将要实行。


与之对应的,是消费者对化妆品行业日益增高的质量要求,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2023年化妆品类投诉量高达33819件,同比增长。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到2023年化妆品类投诉事件数连续4年同比上升。

可见,化妆品行业在能否让消费者满意这一块,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企业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合规度及在消费者心中的诚信度。

有一些企业选择在315这一天进行“表态”,例如巨子生物联合新华网、人民健康发布「巨子3·15透明承诺」,承诺自今年3月15日后,从巨子可复美开始,旗下重组胶原蛋白产品将陆续贴上透明承诺书。承诺包括同源透明、分型透明、源头透明、含量透明,以实际行动保障消费者权益。

正如许多业内人士表示“每一天都是315”,只有企业每一天都将消费者权益放在心上,做出实实在在的好产品,那些因利犯险的乱象才会消失,化妆品行业才能真正成为消费心中值得信赖的好行业。